麻吉付目前支援台北市超過 60 家公有停車場「車牌辨識自動付款」服務囉!

※您將授權所有支援麻吉付的應用程式使用(公有停車場尚不支援進場通知,離場前請勿至繳費機繳費,以免重複扣款),請注意,享有特殊優惠之民眾(計程車前 1 小時免費、享身心障礙優惠等)請勿啟用此功能。

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車輛申請無卡進出停車場及停車費繳納服務】約定條款

麻吉行得通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本條款提供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為保障申請者權益,請您務必詳讀本條款。當您以會員帳號使用支援麻吉付的應用程式申請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

  1. 車輛申請無卡進出停車場及停車費繳納服務,是指您將一組車牌號碼同時間與一個支付業者代繳服務綁定,並登錄於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下稱智慧支付平台),視為您授權臺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府委託民間經營廠商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利用及傳遞您的個人資料(手機號碼及車號),並且同意民間經營廠商將雲端發票存放於您於民間經營廠商的會員載具中。
  2. 服務生效期間,申請之車號可在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享有無卡進出服務,停車場計算產生之停車費用,將透過綁定之支付工具提供您即時扣繳服務。
  3. 申請車號綁定或解除綁定成功,隔日起本服務於公有停車場生效或停止。
  4. 申請停止本服務(取消車號綁定),解除綁定生效前所產生之停車費用仍依申請人設定自動扣繳,解除綁定生效後產生之停車費用,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理第 56 條第 3 項規定,逕行通知催繳。
  5. 申請者應如期繳納路外停車(場)停車費,扣款失敗或逾期未繳納停車費,臺北市政府得停止提供本服務。

停車費繳納與付款失敗之處理

  1. 倘有重複繳款情事,您了解此項重複繳款的申請作業需依照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重覆繳費規定辦理退款。
  2. 因故發生支付錯誤或付款失敗情況,車輛無法進出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請使用停車場現場繳費服務或洽詢停車場服務窗口。
  3. 申請者接獲於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自營停車場扣繳失敗通知,自接獲通之次日起可使用路邊停車費查繳服務補繳費用。

臺北市政府將保留得以隨時增刪修改本條款之權利,任何增刪修飾後之內容,應以本府公告時間為即時生效日,如您繼續使用本服務,視同您同意本條款之全部修改。本條款最近一次更新時間為: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8 日。